我院组织进行的测试考核由教务科研处和教学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安排、测试办法及测试内容范围由教务科研处另行制定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测试结束后,由教务科研处将考试成绩分类(分普通高中类和“三校生”类)造册并加盖教务科研处公章送招生就业处。
招生就业处负责核算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并分类排序,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1.普通高中类:总成绩(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100分)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测试考核办法第九条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分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即技校、中专、职高毕业生的“三校生”单独统考招生)3种模式。第十条申请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第十一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分为考生申

第十九条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带冷暖空调):1000元/生?年。

什么是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招生计划要占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以后逐年增加,2017年成为主渠道。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决定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分4种形式进行。分别是:(1)单独考试招生;(2)综合评价招生;(3)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

3.成绩核算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分类排名,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①普通高中类:总成绩(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10门课程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计算成绩,按等级A计10

3.成绩核算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分类排名,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①普通高中类:总成绩(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10门课程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计算成绩,按等级A计10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1.普通高中类:总成绩(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100分)2.“三校生”类:总成绩(200分)=文化基础笔试成绩(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在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三校生”可凭获奖证书免职业技能测试,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1.普通高中类:总成绩(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100分)2.“三校生”类:总成绩(200分)=文化基础笔试成绩(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在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三校生”可凭获奖证书免职业技能测试,按满分100分计算。

4.成绩汇总我院组织进行的测试考核由教务科研处和教学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安排、测试办法及测试内容范围由教务科研处另行制定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测试结束后,由教务科研处将考试成绩分类(分普通高中类和“三校生”类)造册并加盖教务科研处公章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负责核算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并分类排序,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4.成绩汇总我院组织进行的测试考核由教务科研处和教学系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安排、测试办法及测试内容范围由教务科研处另行制定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测试结束后,由教务科研处将考试成绩分类(分普通高中类和“三校生”类)造册并加盖教务科研处公章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负责核算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并分类排序,确定拟录取新生名单,报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