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8:00-3月14日17:30;
(2)报名网址: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3)注意事项:须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多填无效),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2.考试费缴纳和准考证打印:
(1)缴费时间:3月7日8:30—15日23:00;缴费平台:学院微信公众号;缴纳金额:80元/人;
(2)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16日9:00—24日23:00;下载平台:学院微信公众号。(具体流程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考。考生分类如下:
1.具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毕业生(含无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特长类考生:具有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田径、篮球、足球、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其中一项特长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相关特长测试,测试办法详见学院招生网。考生报名成功后还须单独将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测试项目、联系电话于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以便统一购买保险。
4.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报考我院,须在3月1日-7日到学院招办(三办公楼103)提交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通过方能报考。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文化素质测试免试的政策。
招生专业和计划(540人)专业科类计划学制学费(元/年)法律事务文理、对口80三年3500社区矫正文理、对口40三年4200法律文秘文理、对口15三年3500刑事执行文理、对口50三年4200戒毒矫治技术文理、对口30三年4200司法警务文理、对口50三年4200心理咨询文理、对口40三年3200刑事侦查技术文理、对口40三年4200司法鉴定技术文理、对口45三年4200公共事务管理文理、对口4
本章程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3月15日
招生对象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考试)的考生。
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范围及对象 单招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6年高考(含对口考试)的考生。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16年单独招生共设置13个招生专业,投放招生计划540名,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湖南省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专业科类计划学制学费(元/年)法律事务文理、对口80三年3500社区矫正文理、对口40三年4200法律文秘文理、对口15三年3500刑事执行文理、对口50三年4200戒毒矫治技术文理、对口30三年4200司法警务文理、对口50三年4200心理咨询文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通过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高的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优秀人才,为建设法治湖南、平安湖南服务。
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高、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为湖南法制建设服务。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