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招生计划和初试合格基本要求学校依据年度招生规模、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公开招考的生源和考试情况,确定相应的招生计划。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基本要求(简称“合格线”)由学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招生计划确定(附表1)。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并配备秘书一名。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并明确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复试专家小组应由5名以上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小组导师的教师组成。同一学科专业组建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的,应兼顾各小组考核环节及考核标准间的平衡性。-1-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

3.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其中:会计专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注: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或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

(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满)×100×7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其中:政治初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总成绩150分(管理类联考满分总成绩2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MBA、MPA考生的成绩的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3)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其中:其中:其中:1.一志愿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而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2.非一志愿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其中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以50%计。

(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其中:会计专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注: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或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022年河海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入学总成绩

2022年河海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入学总成绩

(一)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所得。复试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原则1.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及入学总成绩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本学院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2.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审核制考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不占导师招生计

(一)入学总成绩入学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所得。复试总成绩大于或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原则1.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按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及入学总成绩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本学院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2.导师年度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考生、直博生、审核制考生)。新上岗博导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兼职博导(即人事关系不在我校)招生名额不超过1名,每名导师年招收在职博士生名额不超过1名。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不占导师招生计划。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将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