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录取办法院系所应在复试前确定各导师招生计划,导师依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我校对外汉语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物理学系按专业确定录取名单即在同一专业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后再确定录取导师。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2.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录取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规定,录取要求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及“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1、“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的录取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规定,录取要求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情况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1、“少数民族博士研究生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为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如达到所报考学科复试分数线可参加复试。

5、报名定向新疆喀什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一致,参照定向高校意见。专项计划的复试比例为1:1。

九、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专项计划的复试、录取由学校统筹安排,专项计划的复试比例为1:1。专项计划的复试名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一致。复试、录取时遵循以下原则:西部地区考生优先、理工科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省区均衡优先(即尽可能分布在不同省市)、成绩优先、尊重导师意见。2、高校思政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一致。3、允许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援疆计划、援藏计划)考生单线破格进入复试,即可允许初试三门科目中仅有一门科目低于初试基本线的考生进入复试。4、报名定向援疆博士师资(新疆师范大

八、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专项计划的复试、录取由学校统筹安排,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为外语成绩不低于42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科研能力为60分及以上。2、高校思政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一致。3、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援疆计划)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分数线一致。上线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时,参照对口支援高校意见。4、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援藏)进入复试的名单参照对口支援高校意见。5、报名定向新疆喀什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跟普通考生一致,参照定向高校意见。专项计划的复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