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湖北省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院校国标代码:14099。
第三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地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邮编:430205)。
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型有:艺术类本、专科,体育类本科,文史、理工类本、专科。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对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凡报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专科的考生须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必须达到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低控制线。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按物理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管理类招生,上述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我校面向湖北招生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三章入学考核第十一条报考体育类的湖北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由省统一划定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低录取分数线。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遵循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

第三章入学考核第十一条报考体育类的湖北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其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低控制线。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和调档比例,对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

第九条凡报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我校面向湖北招收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和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三章入学考核第十一条报考体育类的湖北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其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低控制线。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和调档比例,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湖北省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院校国标代码14099第三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地址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邮编430205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型有文史理工类本专科艺术类本专科体育类本科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第五条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湖北省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院校国标代码:14099。第三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湖北省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院校国标代码:14099。第三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湖北省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院校国标代码:14099。第三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