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二、三、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
我校面向湖北招收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和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三章入学考核第十一条报考体育类的湖北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由省统一划定体育专业素质测试低录取分数线。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遵循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由高分到低分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

第三章入学考核第十一条报考体育类的湖北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其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低控制线。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和调档比例,对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

第九条凡报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三章入学考核第十一条报考体育类的湖北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其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低控制线。第十二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第十三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和调档比例,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湖北省省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院校国标代码:14099。第三条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

1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2浙江山东海南省考生按考生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办法录取3其他省份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二三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答案来源于202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管理类招生,上述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我校面向湖北招生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按物理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管理类招生,上述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我校面向湖北招生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

第十八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小学教育、教育学按教育学类招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按大类招生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我校面向湖北招收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和酒店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