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分专业、艺术类,分别确定低录取资格线。
(三)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两个志愿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两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春季高考按考生类目限报一个专业。(春季高考考生,只能选择所学类目对应的一个专业,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相同,同时,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无效。)
(四)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五)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六)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条件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报考条件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招生条件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单独招生计划及条件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招生对象: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十六省(区)2015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低投档线者;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录取条件者。(三)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单独招生提前录取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三)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四)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五)公示预录名单:4月16日—4月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一)录取原则: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按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分专业、艺术类,分别确定低录取资格线。(三)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两个专业,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两个志愿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