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5.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园林专业为3900元/生·学年,土木工程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429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安徽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考试时间时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文化课(8:30—11:30)美术(学前教育专业)(11:40—12:40)专业技能测试(8:30开始)语言类项目(学前教育专业)(8:30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下午专业理论(15:00—17:30)音乐、舞蹈(学前教育专业)(15:00开考)

4对口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5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2.专业报名。通过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报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园林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招生类别要求,且不得兼报其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当报考专业无法录取、而另一个专业仍有缺额时,允许在这两个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报考其中一个专业时,既可以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也可以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报

4.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一培养模式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3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4对口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5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3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4对口招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5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

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一)培养模式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4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

(二)入学后待遇1.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2.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3.对口招生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待遇。4.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