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按照我院或省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1、参考对象:已经取得2015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对口、艺术类、体育类等考生)。2、考试内容:进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文化测试范围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文化测试总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试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思辨分析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五个模块,总分200分。3、专业考试时间及科目:日期时间考试科目2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科目备注4月23日上午(8:30-11:00)文化水平考试(笔试)文化水平免试考生除外下午(13: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4月24日上午(8: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下午(13: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2015年4月10日

录取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3、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得分排名录取。4、对符合省考试院文件规定的加分、优惠照顾

志愿填报、考试、录取:1、填报志愿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2、考试:2016年4月1日至10日,除汉语专业参加我院4月2日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外,其他单招专业均参加河北省联考单招,考试由各联考牵头院校组织实施。3、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按照我院或省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承

录取(1)学前教育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其他专业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4月27日9时至28日17时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5月8日20时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输入考生号或省份证号查询。(3)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

志愿填报、考试、录取:1、填报志愿时间:(1)报考及填报志愿条件:参加河北省201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2)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志愿。(3)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①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4月12日8时至4月16日12时。②考生统一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报考志愿,省考试院网站:http://www..cn/2、考试:在4月26日,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泊头职业学院参加由学院单独组织的考试,

3、录取原则:(1)学前教育专业按省联考规定录取,详见联考《实施方案》。(2)其他专业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按照我院或省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3、录取原则:(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间5月5日-9日。(2)免试录取: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和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

(一)录取原则2016年我院单招各专业按照我院或省联考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则职业技能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我院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