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1)见义勇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奖者须是第一作者。
(4)除“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外,参加重大国际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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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6 16:35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非浙江省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经过测试后进入卓越学院学习。(二)浙江省生源、一类(第一批)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1、理科超过一批线35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25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六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2、文科超过一批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非浙江省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实验班(问鼎学院)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进入实验班(问鼎学院)学习。(二)浙江省生源、一类(第一批)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1.理科超过重点线4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理工科或经管类实验班(问鼎学院);超过重点线3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问鼎学院);超过重点线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非浙江省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经过测试后进入卓越学院学习。(二)浙江省生源、一类(第一批)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1、理科超过一批线5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4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3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六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非浙江省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进入卓越学院学习。(二)浙江省生源、一类(第一批)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1、理科超过重点线4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卓越学院理工班或经管班;超过重点线3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卓越学院);超过重点线2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

17、问:学校对报考的优秀学生有哪些激励措施?答: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答: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答: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卓越学院的录取与选拔1.浙江省生源: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卓越学院(含理工类实验班、经管类实验班)的考生,一年以后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专业(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入的专业);2.浙江省外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一)卓越学院的录取与选拔1.浙江省生源: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卓越学院(含理工类实验班、经管类实验班)的考生,一年以后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专业(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入的专业);2.浙江省外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含理工类实验班、经管类实验班)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经过测试后进入卓越学院学习,

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报考的浙江省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就读;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9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8000名者,学校确保其在所填的前三个不同的专业志愿之一就读。

转专业和修读双专业双学位根据学校现行的转专业制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3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分别安排在第2、3、4学期,主要针对品学优良,并为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有某些特长的学生提供了转专业的机会。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经本学院同意,拟转入二级学院考核,经全校公示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转出的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30%。学校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实行各学科专业间的交叉

新生奖学金激励措施学校面向录取的2016级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批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

特长学生激励措施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号)规定资格的浙江省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低录取分数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者,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志愿: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阶段已在下列项目获得奖项或称号,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厅局关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