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cn。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加强对材料审核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审核时每位考生的材料将由多个专家评审组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审核合格名单、来校考核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zsw.***.cn)按时进行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监督机制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2.凡发现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机制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2.凡发现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组织和监督机制1.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

监督及申诉机制1.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及申诉电话:027-。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监督机制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

监督机制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要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3.对于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资格造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4.网址:http://zsb..cn。邮箱:zsb@.cn。5.咨询电话:0431-。6.高校专项

监督机制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新生报到环节学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相关信息。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

组织和监督机制1.我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

监督机制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能力测试过程将全程录像。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纪委监督电话:010-。3.初审通过名单、入选名单、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cn)进行公示。4.综合评价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

监督机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cn。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