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有特殊身体要求的专业,将在当年的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中进行说明。
考生需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本省、市、自治区专科提档线以上,按照本省、市、自治区安排的统一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填报即可。
毕业证书性质
国家计划内统招大专学历,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咨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218室乘车路线:地铁四号线,北京大学东门站(c口出)
咨询电话:010-82529571、010-82529572、010-82529573
学院网址:www.pfc.edu.cn
学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大学城

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历层次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统招计算机网络技术统招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医疗)统招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太阳能发电)统招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统招护理统招社区康复(健康管理)统招动漫制作技术统招会计统招工商企业管理统招工商企业管理(工学结合班)统招证券与期货(方正证券订单班)统招应用英语(幼儿英语教育)统招民航运输统招民航运输(航空服务)统招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统招无人机应用

招生计划省份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计划省份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贵州计划省份四川甘肃新疆吉林云南海南计划18222730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数据为准。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有特殊身体要求的专业,将在当年的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中进行说明。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有特殊身体要求的专业,将在当年的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中进行说明。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有特殊身体要求的专业,将在当年的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中进行说明。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有特殊身体要求的专业,将在当年的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中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