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院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62233328,62233329,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
2.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3.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高奖学金达8000元/年。针对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还设有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6.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对象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违规处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报名条件1.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测试办法考生总成绩=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学院职业测试成绩。学院职业测试总分100分,面试形式,测试内容:考查考生的基本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相关知识。

第七章其他学费与住宿费(1)学费:理工类、艺术类专业39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2)住宿费:800元/每学年。(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资助及奖学金制度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并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制度。

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学院行政楼602室咨询电话:0551-,传真:0551-地址:合肥市清溪路78号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网址:www.

3.测试费根据皖价费函[2015]45号文件精神,收取职业测试费120元/人。

(二)报名流程1.我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同时填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志愿和1-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2.我院分类测试报名安排:2016年3月31日8:30—17:00,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院西区进行现场确认,4月1日上午8:30开始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2

报名(一)报名条件1.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二)报名流程1.我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同时填报“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志愿和1-4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2.我院分类测试报

其他1.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院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程监督,考生及家长如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可以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551-,,也可向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门举报。2.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3.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