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或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考生在分类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园区淮海大道1号,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邮编:230011
2.联系电话:0551-62516137,62516138,62516136
3.传真:0551-62516136(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4.网址:http://www.***/E-mail:k2516136@***
5.招生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6.招生QQ群:
附录:时间安排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12月10日完成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进入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工作。2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报名。33月20日9:00―11:30文化素质考试44月15日完成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备工作。54月16日至17日通过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本人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准考证,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64月18日至24日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4月25日上报预录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84月28日至29日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95月完成录取工作,在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相关事宜招生监督学校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1-。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专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1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同等待遇颁发完全相同的毕业证书2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以按我院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3未尽事宜由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五章相关事宜招生监督学校将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审计处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1-。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专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

相关事宜(一)入学待遇通过分类考试招生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和待遇。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二)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计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到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体检,如查出不

第七章其他学费与住宿费(1)学费:理工类、艺术类专业39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2)住宿费:800元/每学年。(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资助及奖学金制度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并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制度。

2022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相关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1.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完全相同。2.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3.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可以按学院的统一部署,申请调换专业。4.高考录取结束后,如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未完成,所有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可有一次补录机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4.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合

相关事宜(一)入学待遇:毕业证书、学杂费标准、奖助学金、日常教学及其他管理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二)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规定处理。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不得在入学测试方式不同的专业之间申请调整专业。(三)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3、面试内容和其他考试相关事宜请参阅我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其他相关事宜(一)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并确认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或预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三)考生在分类考试中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