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将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1、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2、免试、加分录取:下述条件的考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7日前来我院招生处登记,我院可免试、加分。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
(2)优秀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参照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执行。
3、学院在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听取考生本人意见,考生本人也应及时与我院招生处取得联系并明确自己是否来校办理预录取手续。对下述条件之一者,学院将不予录取: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②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③不服从学院录取专业调整者;④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与学院取得联系或未及时办理拟录取手续者。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省教育厅批复后正式录取并办理有关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5、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以外专业,不得转校学习。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6、根据有关政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并于秋季报到入学。对未按要求入学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不予进行学籍注册。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不合格者或资格不符合者取消入学资格。

(3)市级以上获奖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复印件上交)。

2、成绩核算考试终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机试)×30%+职业潜能测试成绩(面试)×70%,满分200分。

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4、现场确认考生网报成功后于2015年4月17日到我院新校区自强楼学生事务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报名及相关事项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职高、技校、中职对口升学考生。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ks/)填报学校、专业志愿,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5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指

3、考试时间、地点(1)时间:2015年4月18日,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2)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学院新校区)。

3、报名材料(1)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2)报名考试费80元。(3)市级以上获奖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复印件上交)。

监督机制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单独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考生及工作人员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学院将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1、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2、免试、加分录取:下述条件的考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7日前来我院招生处登记,我院可免试、加分。(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

5、报名、考试、录取时间表时间内容注意事项截止4月15日24:00网上报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报1—2个专业,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4月16日考生名单公布请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4月17日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请考生携带好报名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4月18日考试请考生按准考证上具体考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4月19日免试、加分录取情况公布请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