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学费及奖学金(一)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币种:人民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的双学位博士,每年学费50000元;只授予中山大学学位的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博士,每年学费35000元),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0元。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cn/gra02/index.htm)。学费一律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上述学费不

1、初试科目设置。硕士、博士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初试只考两门科目:外国语、综合能力),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初试科目的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博士考生的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1、报名办法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6)专家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与自选的报名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报名材料、报考费、邮资及手续费,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一)报考资格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中山大学医科各专业均不接受同等学历人员报考。3、医学临床学科各专业只接受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含医学

(五)报名报考点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1、报名办法考生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身份证件副本;(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3)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4)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5)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6)专家推荐函;(7)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由报考点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与自选的报名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报名

(二)奖学金中山大学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文件规定,设置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规定。

六、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甚至取消学历和学位。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cn/zsw)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考生亦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中山大学201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中山大

四、培养方式(一)港澳台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港澳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修有关选修课。(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至少应修满30学分,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一般每周应有8学时接受导师面授。如将面授时间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习一次。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三)兼读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入学时第一外国语水平已达要

五、学位授予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报名地点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②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