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收工作,若相关规定有所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附则

第八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监督电话:020-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综合卷(含语文、数学),总分200分。面试内容:专业外语口试复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复试时间:1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材料恕不退还。报名材料于2015年1月15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第四条选拔程序1、初审:学生可于1月17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综合卷(含语文、数学),总分200分。面试内容:专业外语口试复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复试时间:1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3、名单确定: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预录取专业并进行公示。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就读。

第三条报名方式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cnhttp://wsb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9日-1月13日报名材料包括:1、《中山大学2015年保送生(外语类专业)申请表》;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手写,500字以上);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特长证明材料。

第二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专业:英语、日语、德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招生计划:约60名,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