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5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

缴费方式:网上支付(考生请按报名流程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2.报名及资格审核按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4年3月13日9:00~16:00到学院招生处(办公楼106室)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4年3月20日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按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

第八条招生对象、专业、学制及办学地点: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已参加重庆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5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招生专业及学制:医疗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中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学制三年。办学

第十七条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二)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其中中药制药技术、中药、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专业要求无色盲。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眼视光技术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医疗美容技术专业要求双手双脚无残疾。

第十六条成绩查询及复核、预录取结果查询:(一)考生可登陆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信息网(http://www./dzxx/index.jhtml)查询考试成绩、分数线等相关信息。1.2015年4月10日,可查询考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全市统一资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学院合格线;2.2015年4月10日,可查询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考生名单。(二)需复核考分的考生于2014

(一)报名条件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4年3月11日~13日(每日9:00~16:00)交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处(办公楼一楼106室),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与否现场通知考生本人。报名材料包括:①特长生报名表(经考生所在中学填写意见、学校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点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6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7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北侧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5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