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具备中职三年完整学籍(含经正式审批录取、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毕业生可报考对口高职。

(一)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报考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按其报考地和户籍所在地民族加分的小分值计算。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报考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按其报考地和户籍所在地民族加分的小分值计算。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报考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按其报考地和户籍所在地民族加分的小分值计算。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一)往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应届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中学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考。报考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加分按其报考地和户籍所在地民族加分的小分值计算。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三)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 (四)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生: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收取身份证(正面)、户口本(含家庭地址页、家庭人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往届生: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原件,收取身份证(正面)、户口本(含家庭地址页、家庭人口增减页、学生本人页)、毕业证复印件(或同等学力原件)。对初审出报考人员在重庆市户籍或高中学籍不足三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报考人员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三)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四)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除外);3.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

(七)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和体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