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院招生网站(http://zs.***.cn);
2、学院招生咨询热线:0571-85126932、86929758、86929796、85128623,传真:0571-86929796、85128623
3、E-mail:jmzs@***
第十四条 我院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招生录取监察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86929912。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2015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doc

录取规则(一)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为我院当年三校生招生专业中的相关或相近专业。(二)考生参赛所获奖项应与我院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我院根据当年三校生招生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及参赛获奖项目,确定录取专业。(三)凡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由学院审核,符合条件名单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四)公示结束后,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附件:2016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doc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7〕20号)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学校全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十三条招生咨询及查询。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招生主页:http://zs..cn电子邮箱:jmzs@微信订阅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zjjmzs)

第三章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第十一条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二条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

第十三条招生咨询及查询。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联系电话:0571-、、、传真号码:0571-、招生主页:http://zs..cn电子邮箱:jmzs@微信订阅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zjjmzs)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附件:2017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doc

第六条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由所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并于7月30日前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通过EMS快递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学生情况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2)获

第五条报名条件(一)符合浙江省2015年单考单招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四)

第四条报名条件:(一)符合浙江省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二)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四)已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