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生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并经所在中学、当地招办盖章。
2.学生所在中学按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我校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学生情况材料。材料包括: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一式两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4)《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证》复印件(A4纸);
3.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仅限2015年前获奖学生),2015年7月10日(仅限2015年获奖学生)。

第七条符合浙江省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且已办理浙江省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4、中职期间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三等奖。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网址:http://www..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s..cn学校地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docx学校网址:http://www..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s..cn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按以下方法申请免试升学:1.学生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并经所在中学、当地招办盖章。2.学生所在中学按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我校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学生情况材料。材料包括:(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

(2)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一式两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具有高技能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工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学生及学生所在中学提供的材料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网址:http://www..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学校地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学校网址:http://www..cn/学校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