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2015年3月12日至3月29日;
(二)材料递交:从报名时起至3月29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学校资格审查:3月31日截止;
(四)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三个工作日后;
(五)考生报到(现场确认、缴费、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4月10日,截止时间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测试:4月11-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综合测试结果查询:4月14日起。
(八)学校招生网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入围考生名单。

(三)具体书面材料如下:(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通过审核后可以从招生信息网上打印,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的公章);(2)身份证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3)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4)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会考成绩、相关选修课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5)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获奖(荣誉

第十三章附则(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二)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三)本招生章程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四)咨询及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y.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

第十二章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一)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80-。(二)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学校应当对所出具

(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三位一体是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综合测试,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试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相关科目总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我校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时的学业水平

(二)录取1、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报考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科学类”、“技术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文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语言与文学类”、“人文与社会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一章收费学费收取: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术专业6000元每学年;国际邮轮乘务专业6600元每学年(浙价费【2014】240号)。

第八章选拔程序(一)工作流程: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公布初审合格名单,报名考生可直接从学校招生网站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认识、英语口语、语言表达、仪表仪态和特长展示(现场展示的所需用品请自备)。凡在高中阶段取得的各种荣誉(包含团体、小组项目),测试时在特长展示部分作

(二)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1、报考航海类专业的学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JT2025-9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文件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辨色完全正常。轮

第九章实施进程安排(一)考生报名:2014年3月10日至3月25日;(二)材料递交:从报名时起至3月2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三)学校资格审查:3月27日截止;(四)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二个工作日后;(五)考生报到(现场确认、缴费、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3月28日,截止时间16:30(以具体通知为准);(六)综合测试:3月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七

第九章实施进程安排(一)考生报名:2015年3月12日至3月29日;(二)材料递交:从报名时起至3月29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三)学校资格审查:3月31日截止;(四)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三个工作日后;(五)考生报到(现场确认、缴费、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4月10日,截止时间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六)综合测试:4月11-12日(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