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②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4月21日下午17:00前,将《成绩复核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传真或在工作日送至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传真号:0514-87979213;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教学主楼912室)我办将于4月22日将复查结果通过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附件下载:2019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

文化单独考试及录取1、经体育专项测试达“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2、文化课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3、我校从文化课单考合格且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4、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

4、对备战和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入选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要求考生参加体育专项省级统一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

5、我校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同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申报材料经教育部批准后,由我校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5.凡被录取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信息公开。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含初试成绩),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科研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复试记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等均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5、未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5、我校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同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公示。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我校按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4、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