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条评价办法。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学业水平满分70分,每门课满分10分,其中成绩A折算为10分、B折算为9分、C折算为8分、D折算为7分。生源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为80分,其中A折算为80分、B折算为70分、C折算为60分。按下表评分:“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门课满分40分共120分。按下表评分:

第十九条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2、优惠政策:2015年,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的考生,第一年统一减免学费1600元。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5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B为110分、C为90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为8分、C为6分、D为5分。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八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和。A为10分、B为8分、C为6分、D为4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20分、B为100分、C为80分。

(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为130分、为110分、C为90分。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