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享受待遇考生复试合格,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录取为伊犁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享受如下奖助待遇:1、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10000元/每生每年,覆盖面100%。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国家下达指标)、“自治区研究生奖学金”(10000元/年,覆盖面10%)及“伊犁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3000元/年,覆盖面10%)。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覆盖面60%)。4、“科研项目资助金”(2000元/项),科研成果奖励1000元―2000元不等。5、学院同时设立“研究生临时困难资助”和“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励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覆盖面60%)。

一、调剂原则伊犁师范学院2015年调剂专业为学术型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2、调剂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3、考试科目: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业务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4、“科研项目资助金”(2000元/项),科研成果奖励1000元―2000元不等。

1、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10000元/每生每年,覆盖面100%。

1、考生查看《伊犁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专业及专业方向。

2.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考生语文单科成绩≧110分,民考汉考生≧85分;

第十七条报考我院单科成绩要求:1.英语专业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5分,双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5分;英语教育专业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2.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考生语文单科成绩≧110分,民考汉考生≧85分;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汉语言数学单科成绩≧75分,民考汉考生≧50分、双语考生≧40分、民语言考生≧40分;数学教育专业汉语言考生≧45分,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