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含师范)专业;-南京晓庄学院
15.美术学类:绘画(师范)、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考生根据上述15个招生专业类及其标示代码的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依据考生生的考试成绩及其在上述招生专业类的志愿进行录取。
5.问:进校后学生如何进行“分流培养”?
答:跨类分流与专业选择均遵循“志愿+考核”的原则。根据学习志趣和学习基础,学生填报各专业类及专业的学习志愿;依据学生的“高考成绩(权重50%)+学分绩点(权重45%)+非学业成绩(权重5%)”在专业类中的综合排序,学校组织实施一年级各阶段的跨类分流与专业选择工作。
第一学期,学校按照上述15个专业类,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一学期末,普通文理科专业类中优秀学生可按一定比例申请跨专业类分流;教育学类专业分流至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专业。
第二学期,学校按经济学类(文科)、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旅游管理类、经济学类(理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体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等13个专业类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3个专业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二学期末,按专业类培养的学生在本专业类内选择专业。
第二学年起,学生全部分流至各专业,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
以“体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以本专业类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第二学年在本专业类中选择专业后,以专业编班管理与组织教学。
6.问:学校对普通类考生的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对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的折合分后从高到低重新排序。若考生的折合分相同时,则按投档分再次排序;若投档分仍相同,则按语数外总分(不含附加分)排序。
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方式。对考生所填招生专业类志愿的安排,先看其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在第一志愿,若已满则看下一个志愿,直到处理完该生所有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7.问:学校今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1.编导专业:对已取得我校编导专业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总分+校考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再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低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进档考生,由学校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再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并按规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总分×30%+专业总分×70%)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问: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及人数?
答:我校与英国基尔大学合作在本二批次招收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应用化学2个专业,招生人数每个专业40人;我校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在本二批次招收学前教育(师范)专业,招生人数为40人。
9.问:学校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如何?
答:学校现设有专业学习奖、新生特别奖、实践技能奖(含技能竞赛奖、学术论文作奖、发明创造奖)、社会工作奖(学生干部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社会公益奖)、出国(境)交流奖;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创新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伯藜助学金、老园丁助学金、南京晓庄学院助学金等。
10.问: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如何?
答: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始终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开辟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空间和新渠道,千方百计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实现了从“提高就业率”到“提升就业质量”的跨越。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历届毕业生以优良的素质、厚实的专业功底广泛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学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舞蹈学-盐城师范学院
本专业培养学习舞蹈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动态;掌握或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必需的知识,具备在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作品创作等能力,具有能够从事舞蹈教学方面的工作和社会舞蹈活动的指导、统筹、导演的能力和素质的学生。
主要开设课程::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国古代舞蹈史、西方芭蕾史、中外民族音乐赏析、舞蹈艺术概论等。
舞蹈学(师范)专业-南京师范大学
(1)四川、安徽、湖南省考生只须参加生源省舞蹈学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校考。
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①考试时间:2019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考试内容:
A、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B、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C、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3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150分、舞蹈作品表演100分、即兴创作表演50分。
3.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学类及舞蹈学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19年4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n/zzbm)查询。
(六)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低控制分数线的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只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四川、上海等7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江苏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四川、安徽、湖南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八)关于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的说明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学制为4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大、流行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了一条融合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九)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cn/
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淮阴师范学院
1.基本功。
2.即兴、模仿。
3.成品舞展示(伴奏音乐自备)。
4.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可兼报。
舞蹈学专业-盐城师范学院
1.成品舞片段(伴奏音乐自备);
2.舞蹈基本功。
考点设置考试地点报名要求及时间考试时间江苏盐城盐城师范学院(舞蹈学)网上报名缴费http://enroll.***.cn1月25日17:00前1月26日-27日上午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各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规定(1:4)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书数量。
2.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我校招生网直接打印《盐城师范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录取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4.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新长校区)
联系电话:盐城师范学院招办 0515-88233059(兼传真)、88223919
学校官网:www.***.cn 校招办网址:zs.***.cn
、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淮阴师范学院
1、考试内容:
(1)、基本功;
(2)、技巧组合;
(3)、成品舞展示(伴奏音乐自备)。
2、舞蹈编导、舞蹈学(师范)专业互为兼报。
报考专业:舞蹈学-南京师范大学
考试时间:5月3日下午14:00
考试地点:随园校区音乐学院2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
A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
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
C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自备必须的考试用品,准时前往考场。
舞蹈学(师范)专业-南京师范大学
(1) 四川、安徽、湖南省考生只须参加生源省舞蹈学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2) 江苏省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校考。专业校考安排如下:
①考试时间:2019年1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考试内容:
A、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
B、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 分钟内;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C、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
舞蹈学(师范)专业考试满分共计300分,其中基本功测试150分、舞蹈
作品表演100分、即兴创作表演50分。
3. 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学类及舞蹈学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师范)专业校考考试成绩及合格情况将于2019 年4 月底前由南京师范大学公布,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报名系统(网址:
https://gaokao.***.cn/zzbm)查询。
(六)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9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办法
1.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实验班)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照江苏省音乐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低录取分数线,依据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且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统考或联考)均达到考生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低控制分数线的浙江、广东、湖南、安徽、内蒙古(只招收器乐(钢琴、民族乐器)、声乐考生)、四川、上海等7 省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的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或联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
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 江苏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专业考试(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分(校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校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4. 四川、安徽、湖南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舞蹈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和舞蹈学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同类型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学校录取时根据舞蹈学专业成绩(统考)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统考)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八)关于音乐学(师范实验班)的说明
音乐学(师范实验班)学制为4 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大、流行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了一条融合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九)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cn/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cn/
舞蹈学(师范)-淮阴师范学院
培养目标:1.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舞蹈教育、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好的文艺素养,能从事舞蹈教育、编导及艺术组织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2.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舞蹈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发展趋势和动态;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具备舞蹈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作品创作的综合实践能力。
主干课程:3.
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现代舞基训、舞蹈教学论、中国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身韵、编舞技法、中西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名作欣赏、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课程。
学制与学位:4.
标准学制为:4年,长修业年限8年。学生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且修完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5.
学生毕业后可从事舞蹈教育、表演及编导等方面的工作,毕业去向一般为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文化宫、群艺馆、艺术院校、文艺演出团体、大众事业单位宣传机构从事舞蹈形体教师、舞蹈指导、艺术体操教练、舞蹈演员等工作。
6.报考理由
我院拥有良好的硬件教学设施,完全满足舞蹈学专业的教学与训练需要,具有优秀的舞蹈专业师资队伍,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很强的发展后劲。依托我院雄厚的舞蹈编导专业的办学力量及经验,学生能较好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舞蹈教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作品创作的综合实践能力,成为优秀的舞蹈教育工作者。
舞蹈学(师范)艺术综合-淮阴师范学院
35431993.5589
舞蹈学-盐城师范学院
舞蹈学专业培养能够在普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及青少年宫、艺术(文化)馆等单位从事舞蹈理论教学、研究以及编导和表演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等专门人才。
主要开设课程有芭蕾基训:、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基训、舞蹈编创、剧目、舞蹈作品分析、中外舞蹈史、舞蹈解剖学、舞蹈教学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
(二)美术学院简介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南京师范大学
(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享有“东方美丽校园”之美誉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科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院在本科层次开设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及方向,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及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计划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4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培养方向学制科别招生省份专业考试形式备 注音乐学音 乐 学(师范)四本科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由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考试内容相同,只需参加一次考试音乐表演四本科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音 乐 学(钢琴制作与调律)四本科面向浙江、广东、山西等3省招生舞 蹈 学舞 蹈 学四本科面向全国招生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1、专业考试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户口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考试的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同底证件照3张,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舞蹈学专业校考的外省考生(其中山西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太原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广东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广州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cn/home/index)。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如考生参加我校在外省所设考点的考试,则不需要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
(2)2015年我校音乐学院在江苏省外的太原、广州、杭州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及本人所报专业(方向)到对应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广州是网上报名,请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前进行网报!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类的广东省考生需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办网(http://www.***/)提前网上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2月15—21日;考试时间:3月5日至3月6日(舞蹈学仅3月5日)。
(3)相同考试内容的专业考试只允许参加一次,否则成绩无效。如考生所在省份已有我校所设相关专业(方向)考点,则考生不得到其他省所设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音乐学(师范)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相同,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四、专业考试
1、考试内容: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演唱或演奏2首曲目:如有伴奏,须服从各考点统一安排,按考点要求执行,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作伴奏。曲目的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200分。
考生可在声乐和器乐(含键盘)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加试只考一首曲目,满分为20分(说明:加试按百分制打分,如低于60分,则加试不得分;为60的加试加1分,高于60分的每高1分加试增加0.5分直至加满20分)。加试分计入总成绩。
②视唱、练耳:视唱、练耳(面试)两项均考,视唱满分为50分,练耳满分为30分;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学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考点及考试时间安排(以下考点及时间为暂定,如有变化,以网上更新为准):
考 点考 点 地 址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咨询电话考试专业南 京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2014年12月30日前网报;1月19日-1月20日现场确认1月21日起025-83598436 025-83598093舞蹈学(面向全国招生,其中山西、广东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当地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杭 州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58号 )待定待定0571-28865193音乐学、音乐表演太 原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3月1日0351-4180848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 州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网上报名2月15—21日3月5日-3月6日(舞蹈学仅3月5日)020-39363636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3、成绩公布及查询: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在2015年4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舞蹈学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3.如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有变动,我校将及时进行网上更新,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