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我校接收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接收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未解除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不得报考。

监督机制1.“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2.被推荐学生、推荐院校应当保证所上报的推荐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选拔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我校的“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2.我校本科招生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有相应的要求(详见第五条报考专业要求),考生所填报的本科专业须符合本科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的要求,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3.报名程序及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

推荐、报名和审核(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按照我校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我校共接收225个推荐名额),各推荐学校按照名额进行推荐(具体各校推荐名额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二)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10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2.我校本科招生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有相应的要求(详见第五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转本”试点招生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专业的要求;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