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所有复试考生一律参加一门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笔试的命题、组织考试及阅卷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西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内容(一)资格审查研究生处对准予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统一进行考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政审表、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需签订协议书)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二)面试面试由各学院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完成。各学院复试工作组严格按规定进行面试,确保面试的公平与公正,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统一,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评分采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评分在现场(考生离场后)进行,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
(五)其它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认真填写研究生处统一下发的《西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等各类表格。所有复试材料(复试答卷和复试情况记录等)报研究生处保存备查。
(二)面试面试由各学院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完成。各学院复试工作组严格按规定进行面试,确保面试的公平与公正,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统一,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评分采取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评分在现场(考生离场后)进行,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为: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及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认识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生活作风,职业道德等。2.专业素质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
5.负责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命题、考试的组织和阅卷工作等。
2.负责制定专业课面试实施方案、专业课面试题库命题和组织工作;
5.负责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命题、考试的组织和阅卷工作等。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泄露试题等一切与考试有关的保密事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处将派出巡查员进行检查。(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及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泄露试题等一切与考试有关的保密事项。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处将派出巡查员进行检查。(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及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布。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泄露试题等一切与考试有关的保密事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研究生处将派出巡查员进行检查。(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及录取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布。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