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④具有达到硕士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名列第一)】。

7.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需提交科研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请于2018年5月4日送至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619室)送审,外地考生请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或六年以上;(2)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3)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同一一级学科;(4)具有达到硕士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6.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或六年以上;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③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是同一一级学科;④具有达到硕士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名列第一)】。

二、复试内容1.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各学科要从考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考虑评分。各学科复试领导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包括专业面试成绩、科研工作、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的办法,具体评分比例方案由各学科自定,在专业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小组成员的原始成绩记录需由一级学科点保留三年。2.专业复试采取面

(4)初试或复试其中一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

五、复试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1.各一级学科要以质量为核心,选拔具备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潜力的生源。2.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校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巡查与监督。各一级学科点和博士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复试纪律,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于违反招生复试规定、弄虚作假的学科和个人,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一、复试机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纪检委书记、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校招生工作领导监督小组,全面指导、监督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同时,各一级学科点成立以一级学科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实施办法的要求,指导、协调学科内各专业的复试工作。

5.专业复试;2018年6月18日10:40-11:00到昆仑校区国际教育大厦0423报道,报道后即参加专业复试。现场确认时未提交硕士论文的考生请报道时上交硕士论文。

(2)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成绩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