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1、对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测评占30%+职业测试占40%。 具体赋分办法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按:A以85分计,B以70分计,C以65分计,D以50分计。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办法:成绩=实际成绩×40%

(6)以上面试部分内容详见综合评价测试面试部分详细安排。

(3)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考核后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对“三校生”等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占150分,职业技能测试占150分。

(3)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为100分,其比例分别为4:4:2。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1)面试内容:职业兴趣及爱好、德智体美、道德规范、职业技能基础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5)命题及阅卷方式:所有考核科目均采取集体命题及流水集体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