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以及本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导师-学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公示。非定向考生须调取档案至学院、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所有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查。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不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考生需要在复试前完成体检,可在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执行。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19年5月6日
组长:田捷
副组长:王忠良
成员:梁继民秦伟黄力宇
秘书:王佩瑶
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G-421
联系电话:029-81891070
监督电话:029-88203489(学校研招办)029-81891725(学校纪委)029-81891060(生科院纪委)

(1)在读学术型硕士生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三)监督小组组成:黄伟(组长)卢琳李淑萍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2)应届硕士生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著,在SCI、EI检索源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七、考核办法(一)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二)考核专家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所有考核内容均应做好相应记录工作。(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申请材料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和本科阶段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获得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三)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四)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推荐信;(五)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六)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七)其他可选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成绩

十一、其他(一)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二)本方案由学院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2015年9月7日

十、信息公开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名单将会在学院网站(amn..cn)上公示十天,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时在学院综合办公室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324

一、组织机构(一)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史小卫(组长)马晓华李智敏梁燕萍雷天民职责: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申请条件,录取标准,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受质疑申请者。(二)学院成立考核专家小组,组成如下:组成:学术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位教授;职责:依据学院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三)监督小组组成:黄伟(组长)卢琳李淑萍职责:全程监督申请审核制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三、申请条件(一)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公开招考或硕博连读基本条件。(二)我校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其他申请者一般应为“211”高校或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科研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申请毕业院校破格。(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1)在读学术型硕士生符合学校硕博连读申请条件;(2)应届硕士生以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著,在SCI、EI检索源期刊发表至少1篇与硕士学位

五、申请程序(一)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学院推荐。(二)考核专家小组在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拟定接受申请者名单,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三)申请者来校参加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