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温州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学校全称:温州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51。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温州大学。
第九条 办学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
第十条 就学地点:温州市高教园区

3.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作为全国第一所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独立学院,今年计划招生270人。“三位一体”主要参考高中会考成绩(15%)、学院综合测试成绩(35%)、高考成绩(50%)三项成绩,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1109位考生需参加浙江省普通高考,并在第二批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第二十四条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邮编:325035联系部门:温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四条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第五条学校代码13637浙江招生代码0126第六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民办第七条学校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政府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四条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学校代码13637浙江招生代码0126办学性质民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邮政编码325035第五条温州商学院是目前浙南地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人才培养特色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热爱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的监督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政府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具有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临床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7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第三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2017年的三位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凡参加2016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第三条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温州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