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综合÷2+初试英语)÷2×70%+复试成绩×30%。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MPAcc教育中心负责人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的导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复试资格审查、复试的考务安排及录取协调等工作。

六、其他 咨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027-68752120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1.62015会计硕士复试考生名单.pdf(75.85KB)

四、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资格审查、专业综合面试和复试综合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综合÷2+初试英语)÷2×70%+复试成绩×30%。 4、调剂录取 本专业原则上不接受调剂。

5、复试时间与地点 2016年1月16日,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以现场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招生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组织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各招生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组织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工程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试工作安排1、复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周日)。2、复试费:160元/人。3、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上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工作安排1、复试时间:2015年1月16日(周六)。2、复试费(含专业课考试费):160元/人。复试费由各学院负责收取。3、各招生学院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上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