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根据审核结果,招生办公室对校长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公示无异议后,直接预录取。
第十四条 推荐到我院的学生,若有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情况,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第十五条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具有推荐资质的学校,不得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法违纪违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学校的推荐资质。
第十七条 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的被推荐资格,同时取消其参加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资格。 第十八条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将为获得推荐资质的学校和获推荐的学生建立诚信档案,作为今后推荐资质遴选的依据。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为《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的补充规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2)优秀学生经学生就读学校校长实名推荐后可免测试。、符合免测试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学院招生办审核。

第十一条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4.学校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

第一条凡安徽省内有应届中职毕业生或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均可申请“校长实名推荐制”。

第十四条推荐到我院的学生,若有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情况,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第一条凡安徽省内有应届中职毕业生或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均可申请“校长实名推荐制”。第二条“校长实名推荐制”实行年度申请制。具备条件的学校校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以学校和本人名义向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第三条 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评议出初审结果。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初审通过的学校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校长姓名、推荐名额、专业等相关信息在铜陵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有不良诚信记录;中职生在校期间未获得任何专业资格证书;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当年高考(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在安徽省报名,并获得准考证号;已参加我院本年度自主招生报名,且报名成功;学籍必须在推荐学校;中职类考生所读专业与推荐专业相同或相近;综合素质全面,遵纪守法。推荐的应届中职毕业生专业课成绩位居全年级所读专业大类前30%以内;普通高中毕业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首次测试成绩)所有课程等级在C等(含)以上,总分在400分(含

推荐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2.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一览表;3.信息公示及反馈情况;4.学校校长亲笔签名的推荐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考核录取第十一条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第十二条根据审核结果,招生办公室对校长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第十三条公示无异议后,直接预录取。第十四条推荐到我院的学生,若有被

考核录取第十一条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第十二条根据审核结果,招生办公室对校长推荐的学生名单在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第十三条公示无异议后,直接预录取。第十四条推荐到我院的学生,若有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情况,考生需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第十五条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公示期内受理信访和电话举报,及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