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待遇是否相同?高职自主招生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教学、管理、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就业推荐等所有环节上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相同。

学校基本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具有五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是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服务外包培训基地。迄今,已累计为国家培养出近13万名优秀毕业生,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学院现有三个独立校区: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六纬路校区和珠

第九条:院校录取依据天津市的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的原则实施录取。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2.填报时间。“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于4月11日至4月13日到区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第十三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

第九条:院校录取依据天津市的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的原则实施录取。

第十八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天津市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录取依据《2015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