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试科目。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

第九条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1.考核科目和时间:文化课考试(语、数、外合卷)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总分750分);时间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上午09:00-11:30文化课考试(总分300分)下午14:00-17:3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总分450分)

(4)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积月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4.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10:00。

第十条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8日上午8:00-10:00。

第十二条考试分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均在我院进行。综合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大纲详见《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专业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采取计算机基础上机考核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具体如下:报考专业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分值会计电算化上机和面试计算机基础和面试计算机基础上机:100分面试:50分市场营销

第十一条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第十条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考试。

第十二条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3月28日上午8: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