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部分博士招生专业招收本科直博研究生,详见“苏州大学2022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四、其它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我校2015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4、我校录取推免生须保证录取后能

二、接收推免的时间安排1、9月25日前我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接收推免简章、专业目录、推免接收办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时上报本单位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具体细则、复试具体安排。2、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推免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的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研招办提供的复试名单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单位的复试。考生按各基层招生单位复试时间安排报到、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

一、接收推免的基本原则及政策2015年我校接收推免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决维护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凡推免生中综合成绩位列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余推免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我校2015年各基层招生单位的招生指标。

4.加强规范管理,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学院(部)要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规范工作程序,并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六、加强领导,严格纪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负责,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招生单位要对未录取的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基层招生单位,学校将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性质

三、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

四、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

四、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复试与录取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加强领导,严格纪律,提高推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一定要在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完善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集体负责,杜绝随意性,保证严守政策,制定公平、公开、公正、合理、规范的复试、录取原则和程序,严格按照招生程序操作,规范选拔。不得随意变更,要向考生公布本单位复试及录取的原则和办法,复试工作切不可走过场。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对未录取的候选人应作必要的解释和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各基层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