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1、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专转本”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省教育厅、我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或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1、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一个让考生、家长、社会信任的选拔机制;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一个让考生、家长、社会信任的选拔机制;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