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①笔试(和声、旋律写作);②面试(含呈交原创作品)。

⑺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第一天上午初试,下午复试)考试科目:初试:笔试:(1)旋律写作(单声部旋律写作,对比单二段);复试:面试:(1)器乐演奏(现场演奏一首钢琴或其他器乐作品,乐种不限),(2)呈交原创作品并演唱或演奏(歌曲或器乐作品任选,呈交作品不少于两首,并演唱或演奏其中任一首,乐谱和有声资料均可)。

⑺音乐表演(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考试科目:(1)演唱或演奏原创作品(提交纸质版),(2)演奏器乐乐曲(乐种不限)。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学(声乐演唱)、音乐学(器乐演秦)和音乐学(作曲-时尚音乐创编)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30%(按四舍五入规则)。

⑵表演(培养目标为影视戏剧):(仅一试)考试科目:①声乐;②文学作品朗诵;③舞蹈;④多人小品。

⑹音乐表演(培养目标为流行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流行演唱

⑸音乐表演(培养目标为声乐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⑺音乐表演(培养目标为器乐演奏):(仅一试)考试科目: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古筝、琵琶、二胡)

⑻音乐表演(培养目标为流行器乐演奏):(仅一试)考试科目:流行器乐演奏(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10.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初试:⑴器乐(不限乐种);(2)呈交原创作品;复试:⑴笔试(和声、旋律写作)+面试;(2)基本乐科。

⑼音乐表演(培养目标为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考试科目:①笔试(和声、旋律写作);②面试(含呈交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