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条件等专业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校本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老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新校区)邮编:030001电话:(0351)、、传真:(0351)网址:www..cn汾阳学院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邮编:032200电话:(0358)、传真:(0358)网址:www..cn

第七章 其它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医科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2018年5月28日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