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生离场及要求: 考生测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离开考场。 为确保公正公平,上午场考生测试结束后需进入休息室,待下午场考生全部进场完毕后才能离开考区(时间约为中午12点)。休息室等候要求,按考试前等候要求执行。 下午场考生测试结束后,可直接离开考场。

(1)报考教育类要求有4A及以上,其余科目为D等及以上,选考科目不限;报考工学类要求有3A及以上,且物理、化学、技术至少有一门为A,其余科目为D等及以上,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技术三门之

录取规则:实行分类录取。对同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经调剂仍未完成计划的,则按上述规则逐一顺延录取。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素质测试(面试)成绩×30%+

第二步:整理随带物品(乐器及其它自我展示用品),未带物品的直接进入第三步。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及以上,其余为D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

2.录取规则(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

3.录取规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7.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③由于部分考生等候时间较长,允许每位考生自带两本书籍进入等候教室。

(四)测试规则:考生提前进入等候区,在工作人员指引下随机进入测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