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待遇录取的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按照我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其它费用自理。同等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一致。

五、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或自费兼读博士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二、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科目:应试科目见陕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也可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简章,网址http://www.yjs..cnhttp://www.yjs..cn/;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二)初试地点、时间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1、我校博士生招生各专业无参考书目,硕士生招生参考书目附后。

(二)招生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在学期间学费执行我校录取的同一专业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五、入学新生于2019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入学

四、入学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