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经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2、所有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专业均面向文史类、理工类及“三校生”招生。
3、各专业咨询电话:
专业咨询老师咨询电话法律事务罗老师法律文秘张老师心理咨询李老师行政执行王老师会计与审计刘老师田老师物业管理温老师营销与策划张老师人力资源管理赵老师严老师招生办029--68938877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5.1.21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AllRightsRese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工路50号邮政编码:710043咨询电话:029-68938880(五线开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9

3、各专业咨询电话:专业咨询老师咨询电话法律事务罗老师法律文秘张老师心理咨询李老师行政执行王老师会计与审计刘老师田老师物业管理温老师营销与策划张老师人力资源管理赵老师严老师招生办029--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5.1.21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AllRightsRese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建工路50号邮政编码:710043咨询电话:029-(五线开通)

(二)申请综合评价的时间、方式2017年3月1日8∶00至6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成功的考生还须于2017年3月7日8:00—3月9日18:00登录我院官网(www..cn)进行综合评价测试报名。

1、考生登录(http://www..cn),选择2015高考网上报名,点击“学生登录”。点击“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申请入口”,选择“综合评价招生”,选择“8118,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点击“申请”,阅读相关信息,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提交“申请”,即完成报名程序。

测试时间地点(一)测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9:00—11:00语文13:30—15:30政治法律常识16:00―18:00面试(二)测试地点:我院浐灞校区。要求:考生须于3月14日9:00--16:30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浐灞校区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一条关于奖、助学金的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测试内容和方式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普通高中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常识。“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历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分别为语文;政治、法律常识。面试主要通过回答问题考查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心理素质以及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解情况。普通高中学生面试成绩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综合评价总分;“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

申请时间: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考生通过我院招生网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进行报名申请。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819,在陕招生代码:8118。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几点说明:1、凡经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与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2、所有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专业均面向文史类、理工类及“三校生”招生。3、各专业咨询电话:专业咨询老师咨询电话法律事务罗老师法律文秘张老师心理咨询李老师行政执行王老师会计与审计刘老师田老师物业管理温老师营销与策划张老师人力资源管理赵老师严老师招生办029--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