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名资料须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复印件须加盖“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人签字。上述1-5项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专业理论课认定以下三门课程:专业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微机组装与维护;由对口中职学校提供学生以上三门专业基础课程的考核成绩(各门课程按总分100分计),计算以上三门专业基础课程考核成绩的平均分作为专业理论课成绩。2.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动手操作技能,分平面设计与网络技术两个专业方向:其中平面设计方向,专业技能考核包括Photoshop平面设计(专业技能1)和F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5年三二分段招生专业2个,招生计划共50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中职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100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100汕尾市技工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制作50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50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计算机应用应用电子技术100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电子技术应用50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电子与信息技术50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职

(二)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考生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完成后打印);

4.中职录取或入学名册复印件(有考生本人当页复印件,每生一份);

(四)技能资格条件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各专业要求技能

(三)专业技能考核安排1.考试时间:6月20日。2.考试地点:各对口中职学校。3.考试内容:专业技能考核通过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

(一)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技能证书对应表:招生专业证书要求证书名称发证机关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元器件工程技术人员、电子材料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仪器与测量工程技术人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变电设备维修工、常用电机维修工、维修电工、电工、电子设备装接工、无线电调试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电子器件检验工、计算机辅助绘图员(电子)、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protel)平台绘图员、电子专业技能课程

5.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于中职学段第五学期前提交);所有报名资料须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复印件须加盖“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人签字。上述1-5项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提交纸质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