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复试规范1.笔试工作中的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请严格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笔试基本规范(试行)》予以操作。2.面试中请各位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师严格遵守《厦门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面试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外,各单位还要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硕士生课程。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个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则被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一)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2186219。(二)实行校、院二级复试巡视制度。在复试过程中,校、院巡视督查小组将深入各招生单位进行复试各个环节的督查,包括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的督查、复试记录、录音、录像的检查和保密承诺书的检查,并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随机走进考场和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等。(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四

(一)我校普通招考类博士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详见下表(不含“申请-考核制”院系(专业)):学科门类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文科少民骨干(文科)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文科)注:1.“少民骨干”全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2.统计学(理学,学科代码:071400)实行以上同一分数线。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3月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4月

九、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八年三月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八年三月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八年三月

十一、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六年二月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六年二月

十、本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五年三月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O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