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艺术、文史、理工、对口。
第十四条 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辽宁、甘肃、西藏、山西、山东等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五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5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科版和理科版。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第十八条 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执行国家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及勤工俭学岗位等。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
乘车路线:新火车站(东广场)乘148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
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
解放广场(原火车站)乘131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
北国商城乘132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1)88247985 88247986 88247987
联 系 人:黎老师 邮编编码:050800
学院网址:http://www.***
电子信箱:@b.***
Q Q 咨询: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第十六条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47。办学类型:教育部备案河北省政府批准的民办全日制省属高等专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统招专科。第三条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

第七条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乘车路线:新火车站(东广场)乘148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解放广场(原火车站)乘131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北国商城乘132路公交车常山路西口下车即到。联系电话:(0311)联系人:黎老师邮编编码:050800学院网址:http://www

第十五条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5年各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文科版和理科版。

第二章录取规则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经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第七条对于各省确定的优惠加分项目,加分和降分执行相关的省考试院规定。

第二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第十三条招生类型:艺术、文史、理工、对口。第十四条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辽宁、甘肃、西藏、山西、山东等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第十五条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7年各省份《普通高等

第二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15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升学考生、艺术类考生。第十三条招生类型:艺术、文史、理工、对口。第十四条生源范围:面向河北及辽宁、甘肃、西藏、山西、山东等九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第十五条各省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5年各省份《普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