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
1.零志愿:1个志愿。
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
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1.“零志愿”招生(1)“零志愿”招生由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零志愿”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2)上海市回民中学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三)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须是具有相应资格或符合招生学校招生要求的学生方可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由考生自主进行,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操作,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撤销或更改志愿。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在考生参加招生录取(以下简称“报考”)的区县招考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填报。跨区县报考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根据报考区县的招生计划填报

2.“名额分配志愿”招生(1)“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区县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县各初中学校具有2015年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比例,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均衡分配到本区县各有关初中学校。(2)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

4.中职校航空类、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中职校自主招生”):4个志愿。部分试点学校的国际课程班招生在提前招生录取批次进行,其志愿填报根据招生学校公示的方案要求进行,无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填报志愿。

4.“征求志愿”招生(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由招考机构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表”,统一投档录取。(2)未完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招生录取后阶段,在市和区县招考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3)在区县招考机构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部分专业除外)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县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

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

志愿填报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cn或www..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cn或www..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3.中高职教育

(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1.“零志愿”招生(1)“零志愿”招生由各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零志愿”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2)上海市回民中学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2.“名额分配志愿”招生(1)“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区县教

(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参加“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志愿表》)上填报志愿。志愿栏目设置如下:1.零志愿:1个志愿。2.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3.一至十五志愿: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对未被以上志愿录取且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由区县招考机构负责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或专业中进行征求志愿的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