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我院确认过准考资格后,请合格者在考生本人的报考点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及拍照(没有进行现场确认者无法参加考试)。未于规定时间至我院确认准考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非同等学力考生,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和已获本科学历的考生不必至我院确认准考资格。我部电话:021-67703622;021-52067316我部传真:021-67703623上海对外经贸
4、除会计专硕外的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1、2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高等教育”(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2)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我部确认过准考资格后,合格者请在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在考生本人的报考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及拍照(没有进行现场确认者无法参加考试)。未于规定时间至我部确认准考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非同等学力考生,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和已获本科学历的考
4、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我院确认过准考资格后,请合格者在考生本人的报考点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及拍照(没有进行现场确认者无法参加考试)。未于规定时间至我院确认准考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非同等学力考生,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和已获本科学历的考生不必至我院确认准考资格。电话:021-67703622;021-52067316传真:021-677036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