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第六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学校名称、国标代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13010
第八条 学院地址:
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邮政编码:266100)
南校区: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62号(邮政编码:266071)
第九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十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64年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和1984年成立的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职工大学,200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一)普通话(10分)
考生从10个中文短文中随机抽选一题进行朗读,主要考查考生在普通话表达方面口齿、音色、语音、语态方面是否具备空中乘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二)英语口试(10分)
考生从10个英文短文中随机抽选一题进行朗读,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该语种进行熟练朗读和流畅程度。
(三)形体气质目测(80分)
1.身体条件基本测量
测量考生身高、体重、视力、色盲,主要考查是否符合空中乘务从业人员的身体基本标准。
2.形体外观
主要目测考生外貌、五官、四肢、皮肤、身材、体形、气质素养、礼仪神情、亲和力、步态、举止、着装打扮、口令执行、身体协调、应急反应等是否具备空中乘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名称国

第一章 总则为积极引导各类中等教育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山东省2014年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16号)要求,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名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