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以考生参加高职招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3、凡被我校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高中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系电话:0595-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学校网址:http://www.qzmc.edu.cn
邮政编码:362000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食品药品与粮食类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学校简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院校。2008年参加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水平评估,成绩名列全省前茅,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建设骨干高职院校;2014年通过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学校有洛江、清源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25.2亩,建筑面积218873.57

3、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现场确认点时间场次安排时间现场确认对象11月4日清源校区报名考生、我校往届毕业生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联系电话:0595-(兼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95-学校网址:http://www.联系邮箱:@邮政编码:362011考生录取结果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福建省录取结果可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考高招网上数字服务大厅(http://www./sygkgzyy/)查询。

3、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现场确认点时间场次安排时间现场确认对象10月31日-11月1日清源校区报名考生、我校往届毕业生

2、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现场确认点地点设在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图书信息大楼二楼学生服务中心。

2、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现场确认点地点设在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泉州医高专洛江校区图书信息大楼二楼学生服务中心。

学费标准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所有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书费等。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在学校网站(http://www./zsjy.asp?31)公布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考生根据要求按时缴费,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考生录取规则:1、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150分),且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2、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在官网(http://www..cn/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六公开”和“六不准”。

录取原则1、我校以考生参加高职招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不设级差。3、凡被我校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高中考生可继续参